吉林市2021年普通高中艺体类
特长生招生工作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学校体育工作的意见》 《关于全面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学校美育工作的意见》及省教育厅相关招生规定,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加强高中学校体育艺术教育特色建设和人才培养,推动高中学校多样化、特色化发展,为在体育、艺术方面有专长的学生提供更好的发展条件和机会,为国家培养体育和艺术后备人才,特制定此方案。
—、招生学校
经市教育局批准可以招收体育、艺术特长生的城区普通高中。县(市)所属普通高中招收艺、体特长生由当地教育行政部门确定。
二、招生范围
本地2021年毕业的应届初中生。域外特长生需征得其所在地教育行政部门同意。
三、基本原则
按照“学校申报、招生规范、公平公正、公开透明、优先录取”的原则由各招生学校具体负责组织实施。坚持学校招生阳光规范,确保招生工作公平、公正、公开。
四、招生计划
(一)学校申报。按照《吉林市教育局关于印发〈吉林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推进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吉市教发〔2018〕76号)要求,普通高中可根据多样化、特色化办学需要,向学校主管教育行政部门提出特长生招生申请,经批复同意后方可招生。各相关高中学校应根据本校实际情况合理编制体育、艺术特长生招生计划、培养方案,经学校校长(主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报送市教育局发展规划处、体育卫生与艺术教育处。培养方案需包含培养目标、课程计划、师资、经费保障、设施条件等内容,并附上一年度学生培养开学情况。
(二)市教育局审批。对学校申报项目的办学特色、师资、教学设施条件、培养计划、教育教学质量及近年艺体类学生开学等综合情况进行审核,拟定学校的特长生招生项目和招生计划。
(三)招生数量。各高中的艺体类特长生招生计划人数,原则上不超过学校当年招生计划总数的5%,市级以上体育、艺术特色学校依据办学特色实际情况可适当增加招生人数,增加的招生计划需提前向市教育局申报、审批;不同大类项目计划之间不可互相调剂,特长生招生计划未录满时,剩余计划将纳入学校统招录取名额。
(四)招生计划发布。市教育局统一公布招生计划,相关高中负责制作本校艺体类特长生招生简章,报市教育局体卫艺处审核后,统一向社会公布。
五、报考条件
体育类:在市级及以上行政部门、专业部门主办的体育比赛个人或集体项目前八名、或在县(市)区体育比赛前三名、或获得二级以上运动员证书、或虽未参加过体育比赛但具有较高体育素养的初中应届毕业生。
艺术类:参加过国家、省、市艺术展演活动获得奖项,或具有较高艺术素养的初中应届毕业生。
六、招生程序
各招考高中要在每年艺体类特长生招生考试前,制定本年度专业测试方案;专业测试工作方案需包含各项目专业测试工作流程、职责分工、评委选聘办法、现场测试过程等具体工作安排。
(一)报名
考生在规定时间内到报考的学校报名,每位考生每个考试时间段内只允许报考一所高中学校的一个项目,否则不予录取。报名时需持本人二代身份证,登记中考报名序号,由报考高中对其进行核验。
(二)专业测试
1.测试时间
2021年艺体特长生考试时间拟定为5月22-23日、5月29-30日两个时间段进行。各高中自由选择这两个时间段的其中一个向市教育局报备,并完成现场考试。其中因体育类冰雪项目受季节影响,测试时间定为每年12月至次年1月进行,测试场地为吉林市中小学生冰雪运动会竞赛场地。
2.测试方式
按统一时间安排,各招考学校严格按照经审定的学校测试工作方案自行组织,市教育局派纪检监督员进行现场监督。
3.测试内容与评定标准
按统一制定的普通高中艺体类特长生招生专业测试内容与测试成绩评定标准(见附件2),体育类项目中除田径类项目按照现场实测成绩记录外,其他项目按照测试标准进行赋分,各类专业测试总分值为100分。
各招考学校可根据学校办学特色和需求,适当提高报名和录取标准。
4.评委及测试要求
(1)专业测试评委由招考学校自行选聘,评委人数3-7人。
(2)专业测试要求当场测试、当场公布考生成绩,评委及考生当场签字确认。绘画、书法及其他需统一评卷的项目,可在考试后第二天公布考生成绩。评委主观评分时,要采用去掉1个最高分,去掉1个最低分后取平均分(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一位)的办法核算考生得分。
(3)测试过程要求全程高清录像,经驻市教育局纪检监察组派监督员全程监督。考生身份核对、资格审查及整个测试过程需全程录像,尤其在考生是否违例、结果判定等关键环节录像要清晰、完整,确保考生提出异议时成绩复核画面清楚明了。测试结束后各相关高中学校要将视频存储备查。
(4)专业测试全过程原则上需向考生公开,接受考生监督。体育类考生可在测试现场有序观看其他考生测试;艺术类考生在本人测试结束后,在现场观看或休息室内通过视频直播形式有序观看其他考生测试。
(5)现场测试过程中,学校工作人员负责场外引导、组织考生参加测试,负责审核考生资质的校内工作人员需包含一名校内中层干部,测试现场的校内工作人员不得干扰评委的评审工作。
(6)严格执行考评人员回避制度。凡与考生有直系亲属关系、专业指导关系的考评人员,必须全程回避。
(三)拟录认定
体育类(除田径项目外)、艺术类现场专业测试成绩≥60分,视为专业测试合格。体育田径类项目学校应设置录取最低标准,并在招生简章中公告。
体育类、艺术类特长生拟录取名单按照现场测试成绩由高到低排序确定,拟录取人数与招生计划人数比为1:1。独立编班的特色项目发合格证比例原则不得超过1:3。
拟录取名单在现场考试结束后第二天,由校长(主要负责人)签字纸质版加盖公章同电子版直接报市招生考试服务中心中考科,符合破格条件的考生须同时注明。
市招生考试服务中心将各招考高中艺体项目拟录取名单统一向社会公示,符合破格录取条件的考生须同时注明破格缘由。公示无异议后,按照相关程序进行录取。
(四)录取办法
1.录取原则。市招生考试服务中心按照各招考学校拟录取名单提取考生中考成绩,体育类考生按报考高中类别(重点高中、普通高中)中考成绩不得低于当年重点高中最低控制线或普通高中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的60%,艺术类考生中考成绩不得低于报考高中统招分数线的75%。成绩达到要求的考生提前录取,未被录取的艺、体特长考生按其志愿正常录取。
2.破格录取原则。体育类考生在初中阶段获得国家级行政部门举办的各项大赛前八名、省级行政部门举办的各项大赛前三名或达到国家二级运动员标准及以上的、现场测试成绩突出、名列前茅的可以适当降分录取。以上均须在公示拟录名单时注明,并将其获奖证书复印件及材料加盖学校公章,同时报市招生考试服务中心中考科,后补无效。
3.免加试录取原则。体育类考生具备参加省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或权威专业部门组织的个人单项体育竞赛资格,并获得省级冠军或国家前三名,由学校在计划内提出录取需求,可免加试录取。冰雪项目省赛前三名,国赛前8名或省级专业俱乐部队员,经学校考核可在计划内免加试录取。
七、工作要求
(一) 加强组织领导。各相关高中学校要成立以校长为组长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制定艺体类特长生招生工作方案,加强统筹协调。校长作为学校招生工作的第一责任人,主管校长作为直接责任人,要切实履行领导责任,确保招生工作公平、公正、公开。
(二) 严格过程监督。各校要实行阳光招生,测试全程高清摄像,接受监督。招生过程中存在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的,一经查实,追究学校相关责任人责任,核减学校艺体类特长生招生计划;情节严重的,取消学校下一年度艺体类特长生招生资格。违纪考生,取消其当年特长生招生录取资格。违规评委,将不得担任市级教育系统组织的评审工作,并视情节追究责任。艺体类特长生招生专业测试工作纳入中考统筹部署,各相关高中要积极配合市教育局派到各校的监督员的工作,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督工作。
(三) 提高培养质量。各校应制定特长生管理办法,已录取的体育、艺术特长生须与招生学校签订《特长生管理协议书》,协议书由招生学校根据本校要求确定,特长生须严格履行协议条款,招生学校要加强特长生培养,强化特长生在校学习、训练工作;各学校要为每一位特长生单独建档,记录特长生的培养发展过程,考核特长生三年在校期间培养成果,并开展毕业后成长追踪,探索特长生招生学生培养的模式或路径。
(四)加强特色发展。各相关高中学校要不断改善办学条件,提高培养质量;要在教学质量、人才输送、竞技竞赛等方面弘扬传统,彰显优势特色。市教育局将定期对艺体类特长生招生学校工作开展情况进行评估,对评估不合格的学校,责令整改,一年内如仍未明显改进,则核减其下一年度该项目的招生人数。
附件具体内容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