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市招生考试服务中心
2022年单位预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预算表格
一、2022年收支预算总表
二、2022年收入预算总表
三、2022年支出预算总表
四、2022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八、2022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2022项目支出表
十、2022年事前绩效评估项目绩效目标申报表
十一、2022年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二级项目)
第三部分 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为教育考试招生考试提供服务。承担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成人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和教育部门承担的非学历证书的服务工作。参与研究制定标准化考点建设标准、流程和评估方案等工作。
二、机构设置
根据上述职责,吉林市招考考试服务中心内设6个机构,分别为综合科、高考科、中(研)科、自(成)考科、信息科、学考科。
第二部分 预算表格
一、2022年收支预算总表
二、2022年收入预算总表
三、2022年支出预算总表
四、2022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八、2022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2022项目支出表
十、2022年事前绩效评估项目绩效目标申报表
十一、2022年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二级项目)
第三部分 情况说明
一、2022年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吉林市招生考试服务中心单位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支出包括:教育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住房保障支出。2022年收支总预算1056.34万元,比2021年减少1035.16万元,主要原因是市本教育费附加计划招生考试项目待市政府批准。
二、2022年收入预算情况
2022年收入预算1056.34万元,其中,本年收入1056.34万元,占100%。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056.34万元,占100%,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
三、2022年支出预算情况
2022年支出预算1056.3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71.34万元,占35.2%;项目支出685万元,占64.8%。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338.74万元,占91.2%,公用经费32.6万元,占8.8。
四、2022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
2022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1056.3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056.34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万元。支出包括:教育支出965.1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0.89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9.68万元、住房保障支出30.67万元。
五、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情况
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056.3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71.34万元,占35.2%;项目支出685万元,占64.8%。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338.74万元,占91.2%,公用经费32.6万元,占8.8%。
教育(类)支出965.1万元,占91.3%,主要用于保障职工工资,维持机关正常运转,完成年度各项教育招生考试等工作。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40.89万元,占3.9%,主要用于保障离、退休职工工资。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支出19.68万元,占1.9%,主要用于缴纳职工医疗保险。
住房保障(类)支出30.67万元,占2.9%,主要用于缴纳职工住房公积金。
六、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
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371.34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338.74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住房公积金、取暖费、其他对个人家庭的补助。
公用经费32.6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邮电费、取暖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三公”经费情况
2022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为3.3万元,比2021年预算数减少3.4万元。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比2021年预算数增加(减少)0万元。
2、公务接待费0.3万元,比2021年预算数减少0.1万元。主要原因是单位在职人员实有数减少。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3万元,比2021年预算数减少3.3万元。主要原因是单位招生考试业务用车运行费在项目支出中反映。
八、2022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2022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
九、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按照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要求,结合本单位职能和重点工作,2022年纳入预算绩效管理的项目为5项,金额合计685万元;事前评估绩效项目为0,金额0万元。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的说明
(一)运行经费
2022年单位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32.6万元,比2021年预算增加0.1万元,下降0.3%。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2年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止2021年末,本单位共有车辆0辆,其中,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0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2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套。
2022年单位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套。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通过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拨付的资金。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通过当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付的资金。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四)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其他收入:除上述“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六)上级补助收入:指预算单位从主管部门或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拨款补助收入。
(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本单位所属下级单位(包含独立核算和非独立核算的,相关支出纳入和未纳入部门预算的下级单位)上缴给本单位的全部收入(包括下级事业单位上缴的事业收入、其他收入和下级企业单位上缴的利润等)。
(八)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预计当年的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九)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十)结转下年:指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十一)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二)项目支出:指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三)上缴上级支出:指附属单位上缴上级的支出。
(十四)事业单位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五)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对附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
(十六)“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费的国际旅游、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七)运行经费:为保障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保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